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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转业士兵速看!《 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有六大变化

2019-06-18 法律服务网 4540

退役军人事务和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相对之前民发【2015】195号文件有较大改动,待转业和想要转业的军人应该重视起来。今天,初步讲一下新《暂行办法》的几点变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服役部队团级单位参与量化评分

在此之前,转业军人档案的量化评分工作完全是由安置地县一级安置主管部门负责,新的《暂行办法》统一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式样,明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和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分别填写并审核,由退役时所在部队和安置地相关部门分别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

二、明确了2011年前入伍的可以按入伍时的政策落实。

在今年12月1日前,很多战友反映老家县安置主管部门不承认持有城镇安置卡的退役士兵和满上士服役期的直招士官可以由政府安置工作,这一次新的《暂行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原文第一条第二款: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可执行本办法:

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2.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

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4.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

三、明确了海岛服役可以加分

此次《暂行办法》明确了海岛服役可以加分,也就是说不需要之前海岛参照艰苦地区的办法进行加分,但是各类海岛中还有200米以上山头和200米以下的区别,这一点暂时在新的《暂行办法》里没有规定。

原文第五条第一款:在海岛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驻地在三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05分;在二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一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5分;在特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2分。

四、西藏艰苦地区服役较一般艰苦地区加分高

新《暂行办法》针对藏区服役的实际情况,对西藏二至四类艰苦地区服役的进行了政策倾斜,在一般地区 :二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1分;三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15分;四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分。在西藏地区:二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分;三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四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3分。但是新《暂行办法》并没有对西藏地区的五类和六类区进行规定。

原文第五条第二、三款:2.在西藏地区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二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分;三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四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3分。

3.在海岛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驻地在三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05分;在二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一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5分;在特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2分。

五、海外基地服役可加分。

新《暂行办法》规定在驻海外基地服役且连续服役时间一年(含)以上的,每服役1个月计0.2分。今天早上就有战友问在非洲维和算不算是海外基地服役,作者感觉维和不算,中国在海外貌似是有几个基地(南北极科考站),但是有驻军的基地目前只有吉布提基地。这个内容需要下一步核实。

六、八一勋章和荣誉称号的,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

这一条作者感觉是变化最大的,在之前的民发【2015】195文件里,荣誉称号是做为加分项目存在的,但是在新的《暂行办法》里规定对于服役期间个人获得八一勋章和荣誉称号的,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以体现对他们突出贡献的褒扬和优待。按照作者理解,这个优先安排工作指的应该是不用在参加档案评分了,只要有这两项就可以直接排在其他转业军人名次之上。

七、取消了对职业技能等级和从事核专业工作的计分。

这一点也十分重要,事务部在《暂行办法》解读中提到:工作中军地基层反映,士兵获得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存在军地认定标准不同、有的与服役没有直接关联的问题;随着科技发展,除核专业外,生化、电磁等多种行业在军事活动中的权重日益增加,影响人员健康的新行业新情况日趋复杂,拟待相关改革落地和政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后再行研究。对此,《办法》取消了对职业技能等级和从事核专业工作的计分。

以上就是作者暂时归纳的七大变化,新《暂行办法》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办法施行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量化评分工作由地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实施,部队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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