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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寨”家电谈谈“山寨”的法律责任

2019-03-20 法律服务网 2225

【前言】

    山寨家电厂商主要都是采取一种“傍名牌”的方式进行生产和销售,有些产品并没有注册任何商标就直接仿冒,也有些产品是注册了和品牌家电近似的商标,打法律的“擦边球”。

 

【现状】

日前就有消费者向媒体投诉,新购买了一台两千元的“松下”空调,到货后发现品牌并非“Panasonic”而是“pamosautc”。而小夭鹅”洗衣机、“美白勺”电风扇、“Joyong”豆浆机、“Hoier”电压力锅这样的山寨家电品牌,普通消费者来说不仔细甄别很容易误认为正规品牌。

对于山寨家电厂商来说,由于不涉及技术、标准、专利、品牌等成本,尽管盈利能力远不及品牌家电,但是成本低增大了盈利空间。目前,这些山寨家电品牌主要在电商平台、电子卖场和建材市场中等渠道销售。有业内人士透露,按目前中国家电市场的万亿级规模保守估计,山寨家电的市值或许远不止百亿元。

有些山寨还钻法律空子,以为注册商标就“万事大吉”来了。对此法律人士表示,有很多部分山寨家电商标可能是审查不严格或者原有商标权人未提出异议等原因注册成功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山寨厂商便可以有恃无恐。如果涉嫌侵权,之前商标权人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无效它的商标。

对于“仿名牌”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也发布通知,表示要实施全链条打击,将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除了钻法律的漏洞之外,电商平台监管不严格也是其中之一。这些年来,很多假冒伪劣家电商品会在批发之后,于三四线城市,以及县镇乡村出售。

日前,创维就对某电商平台出现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电视产品的问题发布声明,要求即日起停止所有假冒创维电视产品的展示及销售活动,并保留追究及相关侵权方的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家电品牌想要成功维权并不容易。

 

【法律分析】

    人们应把商业“山寨”和娱乐“山寨”区别对待,模仿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法律。

以“山寨家电”为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模仿其他品牌家电的外观,有可能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犯;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将他人的歌曲内置为家电启动音效、音乐,则可能侵犯词曲作者、演唱者和录音制作者的权利;而使用盗版的系统软件、界面图标等,则侵犯了这些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就是不正当竞争。

同时,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正式获得通过,2019年1月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代表着“山寨”厂商在电商上群魔乱舞的时代也即将结束。

“山寨版”的制造者应当认识到简单的模仿不是出路,如果通过模仿使自己的创新达到一定程度,也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山寨产品有了自己的专利和知识产权,那就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只是一味的模仿,那就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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