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法律服务网 2046
今天我们继续梳理2018年重要的监管信息:
证监会主导9项相关政策信息
(1)2018年3月2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细则,明确境外评级机构可在境内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
(2)2018年4月2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3)2018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0号)。
(4)2018年5月4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2018年5月21日,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
(6)2018年5月22日,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试行)》。
(7)2018年6月6日,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43号)。
(8)2018年6月14日,证监会发布《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证监会2018年第19号公告)。
(9)2018年6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担任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有关事项规定》(证监会2018年第21号公告)。
此外,2018年6月28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22个领域对外资进行了开放。2018年12月21日,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异地持牌机构相继获批、对内约束政策亦有所松动,推动解决银行“起点不公”的问题
在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同时,对内政策亦有所松动。以异地持牌机构为例,自17年5号文和18年4号文以来,监管层面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监管日益趋严,2018年1月18日银监会城市银行部就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情况开展调研,随后一系列地方性银行的异地非持牌机构开始撤离,但也有一些银行赖着不走、以期等待政策放松,现在看来,这些银行的等特得到了回报。
1、2018年九江银行、上饶银行、赣州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与宁波银行的资金专营机构相继获批。
2、2018年12月20日晚间(周四),上海银行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开业的批复》(温银监复【2018】203号),同意该行温州分行开业。事实上,自2011年城商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被叫停后,截止目前也仅有2014年的天津银行、重庆银行、北京银行和2018年的上海银行设立跨省分行的申请得到获批。巧合得这些银行均地处直辖市,且获批筹建的跨省分行均未获批开业。据悉,目前监管层面可能正在筹划按照直辖市、经济紧密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等进行分批放开城商行的异地经营限制。
3、2018年12月19日-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4、2018年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2018)71文),明确表示对异地非持牌机构不搞“一刀切”政策。
考虑到现阶段城商行中已有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的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的总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元以及其它一些银行可能会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行列等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较大城商行的经营限制放开很可能是趋势,特别是在对外开放不断加快、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对内限制显得不合适宜,很容易造成起点的不公平。
大资管元年:逾15部大资管行业政策文件相继发布
从去年的11月17日至今年的12月2日,整整一年有余,除一些具体配套细则外(如净资本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等等)整个大资管行业的主要政策规范文件便已基本发布完毕。具体包括行业指导规范(106号文),商业银行理财、理财子公司、证监体系私募资管、证监体系券商大集合资管等等。
1、2017年11月17日,一行两会、外管局等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2018年4月3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先于资管新规对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
3、2018年4月27日,一行两会、外管局等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整个资管行业进入落地执行的具体阶段。
4、2018年5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
5、2018年7月20日,针对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严重冲击,央行发布补丁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略有放松。
6、2018年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7、2018年8月18日,信托行业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发布,对事务管理类业务进行善意和恶意的划分,进一步明确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
8、2018年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6号令)。
9、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发布151号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2018年第31号公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10、2018年10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1、2018年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即《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明确大集合资管产品对松公募基金。
12、2018年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第7号令)。
13、央行发布《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8)215号)、《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1号)、《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2号)等黄金资管业务三大件。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梳理的2018年重要的监管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