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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小黄车猝死,小黄车被判赔偿15万元

2019-02-11 法律服务网 1614

ofo在被曝出退款难等等问题以后,ofo总部的门口门庭若市,大多是为了要回ofo的押金的用户。而就在退押金事件过去不久后最近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了一则关于ofo的裁判文书,引发社会热议。

【案件回顾】

2017年7月25日下午,在浙江杭州,该男子通过支付宝扫码方式解锁了一辆ofo小黄车,骑行过程中突然从车上摔下,倒地昏迷,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猝死,未发现明显致命外伤。此后,死者父母向ofo小黄车的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公司索赔117万余元,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小黄车公司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ofo小黄车公司为小黄车投保了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2017年8月3日,太平洋保险公司曾向死者家属下达尸检通知书,但其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太平洋保险公司拒绝受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

【小编浅析】

首先对于小黄车投保保险公司拒赔情况,依据保险赔偿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在发生意外死亡理赔时,一般都是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是意外死亡的证据,该案中的男子需要理赔的话也需要家属能够提供男子是猝死的证据才可以申请理赔,所以保险公司拒绝男子家属的理赔的行为合法合理。

其次小黄车虽然与用户男子存在合同关系,但是在合同中小黄车方面并未存在过错行为,按照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对男子的死亡没有过错责任,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公平责任划分。而像该种情况的公平划分一般责任划分不会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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