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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成功深挖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

2019-02-10 法律服务网 1812

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许多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推销电话又或者是贷款电话,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获取来的自己的电话,就是这一种莫名奇妙电话信息泄露产生了许多电信诈骗和许多商家推销商品的事件。其实在这之后的不仅仅是电话泄露,其实更大的是一个买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

【案件回顾】

陈某甲是一名个人信息的“卖家”,胡某某是“买家”,曾在陈某甲处购买30余万条台州金融类人群的手机号码,无机主姓名。在胡某某案件中这部分信息不认定为公民信息,对检察机关接下来起诉陈某甲造成了困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函至省公安厅,建议对陈某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一步组织侦查,顺着陈某甲再往上追究,海量个人数据泄露背后的大BOSS浮出水面。陈某甲的胞兄陈某乙是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原某通讯运营商的部门负责人。

2013年至2016年9月,陈某乙从公司数据库获取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手机号码信息提供给陈某甲,陈某甲则以每条信息1分至2角不等的价格,通过网络出售给山东、江苏、吉林等22个省、市的“买家”。从2015年开始,陈某乙又指使王某帮助陈某甲从公司数据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

两兄弟联手之后的获利相当惊人:累计金额达2000余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

【小编浅析】

虽然陈氏两兄弟窃取的手机号码都没有机主的姓名,没有涉及到公民的个人信息,但是由于现在普遍实施的公民信息实名制登记,对公民的电话号码要求实名注册,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虽然没有机主姓名,但是由于电话号码对应相应的公民身份,可以认定陈氏两兄弟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信息,且两人盗取信息数量巨大,通过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的犯罪所得数额巨大,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可以认定陈氏两兄弟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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