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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2018-12-20 法律服务网 2570

孩子打疫苗、老人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谁来提供?去看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谁来出资等问题怎么解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简称《方案》)。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把医疗领域的事权主要分为四大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具体而言,在公共卫生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此外,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以及计划生育方面,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除此之外《方案》根据各地自身经济实力不同,中央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分担比例有所不同,共分为“1 0 %、3 0 %、50%、60%和80%”五档。

《方案》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地方政府可以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在国家基础标准之上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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