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法律服务网 2742
自古亲兄弟明算账,然而现实是夫妻间也存在明算账的情形。在婚姻的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借钱,另一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会要求对方写下借条。但是夫妻生活在一起后,就会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是由谁控制的,都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成为自己一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等权利,判断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借款发生的时间、来源和用途来看。那么夫妻存续期间签订的借条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之间借款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夫妻间借贷关系是可能存在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夫妻间借款就一定有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借款金额来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另一方把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之外,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就成立并生效。如果离婚时这笔借款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的,一般不会作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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