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8 法律服务网 3453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企业信息的泄露,网络的违法犯罪也是层出不穷,为了防范网络安全隐患,营造更为安全的网络环境,公安部于2018年11月1日发布了《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有以下几个重点。
《规定》检查的对象有哪些?
【1】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
【2】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3】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
【4】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
《规定》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1】根据互联网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的内容:
是否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相关防范措施;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义务。
【2】根据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类型,进行检查的内容:
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并留存网络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主机租用和虚拟空间租用的用户信息;对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网络域名申请、变动信息,是否对违法域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采取用户发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对已发布或者传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内容分发网络与内容源网络链接对应情况;对提供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规定》检查的方式有哪些?
主要检查的方式是:采取现场监督检查或者远程检测的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规定》主要包含了这几个大的方面,明确了公安部门监督的具体事项,规范了相关的流程;详细阐明了监督的具体内容。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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