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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递员用短信通知了对方第二天对方联系我快递没拿到,要我赔偿合理吗?

发表日期:2020-11-25 法律服务网

问:我是快递员用短信通知了对方第二天对方联系我快递没拿到,要我赔偿合理吗?

答:您好,快递送达有通知收件人的义务。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