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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为基层“减负”

2018-10-23 法律服务网 187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据报道,通知里指出,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有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等,都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的正常工作,必须大力解决。)

规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督查检查考核,本来是推进工作、狠抓落实、检验成效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然而再好的工具如果用之过多、过滥、过于随意,也会走向反面,沦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权力必受约束,“督查”不可任性。此次中办发文为督查检查考核立规矩,明确规定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频次等,必将有效杜绝随意“督”、任性“查”等行为。

规范督查检查,必须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现在各种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不仅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从上级机关做起,不得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

规范督查检查,关键是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督查检查考核方法是否科学,能否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直接影响着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针对简单地看有无领导批示、是否召开会议和出台文件等形式主义做法,强调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督查检查既要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要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要用好督查检查考核这个法宝和利器,让权力和服务能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确保各级干部提高行政效率效能,有更多时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把涉及民生利益的各项工作做好。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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