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法律服务网 2048
大学毕业后我们提着在学校攒了几年的行李走出了校园,走向了社会。而进入社会的第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住。大多数大学生都选择在外租房,或者是回当地就业。而许多租房者和房主也都在房屋租赁上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一些纠纷......
【法院踢皮球,还让不让人起诉了?】
小A大学毕业,在学校附近找了一栋房子与房主B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因小A迟迟未找到工作,拖欠了房主B几月的租金迟迟不交,房主B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房自住,房主B先向小A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小A,当地法院让房主B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告,而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却让房主B向小A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推诿管辖,总归得管】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的合同并未指向租赁合同,指的是经济合同,不包括其他民事合同,所以不能按照合同纠纷的管辖来适用。同时《民事诉讼法》第30条中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不能指房屋租赁,只能指不动产产权,所以也不适用民事诉讼法上的专属管辖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中指出,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是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所以不论是什么样的情况,符合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的房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常住地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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