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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退休年龄,社保缴纳未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2022-09-19 法律服务网 1271

到退休年龄,社保缴纳未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律师说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上述五险中,目前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规定的缴费年限,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而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的,是可以延长缴费至规定年限,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参加保险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正式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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