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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了,社保卡里的钱怎么办?

2022-08-18 法律服务网 906

【律师说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缴纳养老保险时,无论是在岗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按照两个账户进行管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能提前支取,如果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继承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最低3个月保底,最高24个月封顶。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最高24个月封顶。

【小律提醒】

参保人死亡以后其法定的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要凭参保人死亡的证明,和参保人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账户和死亡待遇的领取手续,如果缴纳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没有使用完的也可以一次性退还给家属。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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