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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约定的常见“挖坑”条款

2022-05-06 法律服务网 1110

案情介绍:

工资金额不固定容易出现什么问题?

月工资该如何认定?

 

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此外,如果员工或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以员工主张的数额为准;员工主张的数额超出合理范围的,参照同行业标准;无同行业标准的,参照全省平均工资。

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而职工福利、误餐补助等都不属于工资。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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