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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员工瞒报行程未隔离便上班,公司可以辞退吗?

2022-04-19 法律服务网 1413

事情简介

近期有咨询人称,自己是长沙某公司的人事,疫情期间发现有员工瞒报了自己的行程,本来应该进行隔离观察,但是却没有进行隔离观察便直接来公司上班了。公司能不能辞退这个员工,辞退后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小律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公司能否辞退该员工需要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该员工瞒报行程未经隔离便上班,造成了疫情传播或者蔓延,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法定情形,去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小律提醒

疫情期间返岗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报告其个人健康信息、外出活动及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等防疫信息。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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