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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还能构成劳动关系吗?

2022-04-08 法律服务网 5858

案情介绍:

黄先生来电说,自己的母亲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岁)但是还在物业公司工作,物业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务协议》,那么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呢?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因此,黄先生的母亲年满50周岁仍继续就业的,不属劳动关系。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小律提醒: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参加工作的,难以构成劳动关系,由此将不受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和调整,实践中有达到退休年龄还继续参加工作的应当订立好劳务协议,同时可以采取购买相应商业保险来防范劳动风险。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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