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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2021-09-17 法律服务网 928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和国庆快到了,对于打工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来了,放假期间公司要求加班,工资怎么算?加了班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怎样证明自己加过班呢?耐心听听小律给您解惑!

 

问:放假期间公司要求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9月19日至21日放假三天,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七天,9月21日中秋节和10月1日、2日、3日均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19日、20日和10月4日、5日、6日、7 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怎样证明自己加过班呢?

可以通过拍照、视频的方式保留好单位的加班通知,签到记录以及工作记录。同事的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问:加了班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保留相关证据可以到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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