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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哪些要求?

2018-08-13 法律服务网 2278

 日常生活中离婚、借贷、买卖类民事纠纷经常会有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由于电子聊天记录的特殊性,实践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最终能否被采信,还要视情况而定。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什么条件?

  首先,是真实性——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

  其次,是合法性——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不合法的会排除。

  最后,是关联性——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由于微信非实名制,如果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是当事人,微信证据在法律上就与案件没有联系。目前,审理中一般是依靠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的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等。

 

  怎么证明当事人身份?

  可以通过公证。通常聊天中有能体现对方身份信息的内容,或对方的微信是直接和手机号码绑定的,这些都比较容易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其次是通过朋友圈内容,如发布本人照片,也可以截屏保存,用来证明身份。有些微信聊天记录是以语音形式体现的,公证过程中不仅需要截屏保存,还要录音、录像,以固存语音。

 

  怎么保证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

  (1)保存原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容易毁灭,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截图后,原来的聊天记录也应保存,否则对方否认时,将无从查证。

  (2)注意微信内容的连续性。如果聊天记录涉及语音,语音应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

  (3)微信语音内容应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4)尽量搜集除了微信内容之外的其他相关证据来佐证。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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