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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20-10-30 法律服务网 1526

全国人口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此次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工作,分别是摸底和登记。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同时,还倡导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鼓励大家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7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驾照

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新措施规定,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

高速路限速“忽高忽低”问题将解决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该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重点解决高速限速忽高忽低问题。

央行:银行等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金融信息为由拒绝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但处理其金融信息属于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教育部:11月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称,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体彩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单场竞猜游戏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通知》,11月1日起,单场竞猜游戏返奖奖金比例由71%调整为70%,相应将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由20%提高到21%。销售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销售时间控制在11小时以内,周六、周日销售时间控制在12小时以内。《通知》要求限制大额投注。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加快推进大额投注实名制,单人单日累计投注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的,要求购彩者预约和实名登记。

此外,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还发布了《关于有序退市高频快开彩票游戏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快开游戏、体育彩票高频游戏(含虚拟体育竞猜足球游戏)分别暂保留一款,其余的一律停止销售。2021年春节休市结束后,所有高频快开游戏全部停止销售。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需申报缴税

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有传染病应及时报告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证监会批准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

证监会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同时确定国际铜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国际铜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

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准入管理》规定,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低于所直接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的能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其他审慎性条件。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4项新措施助力企业提高纳税信用评级

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

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即“两增加,两调整”,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调整后的评级规则增加了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提高了企业评为A级、B级的可能性。

海船船员按新规培训、考证、晋升

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
允许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毕业生直接参加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
将航海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的时间限制从“毕业或者结业前6个月”调整为“毕业或者结业前12个月”。
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将三副、三管轮晋升二副、二管轮的服务资历以及非航海类大专以上学员参加适任培训时间由18个月缩短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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