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法律服务网 1658
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报了国家安全机关破获数百起台湾间谍窃密案,具体报道内容如下: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实施“迅雷-2020”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台湾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破坏活动,破获数百起间谍窃密案件,抓获一批台湾间谍及运用人员,打掉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针对祖国大陆布建的间谍情报网络,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
蔡英文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两岸关系形势复杂严峻。台湾民进党当局为了搞“台独”、破坏祖国统一,小动作不断。“台独”分子也在台湾民进党当局的指使下开始活跃,这些人一方面加紧刺探祖国大陆的情报,一方面想浑水摸鱼,给两岸和平统一进程制造杂音。
对于台湾间谍窃取国家情报的活动,我国已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防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间谍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台湾间谍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台独”是历史逆流,任何危害国家统一及损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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