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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清粉”软件别再用了,你的信息可能被泄露!

2020-09-15 法律服务网 2049

【全国首例利用“清粉”软件非法获取信息案】

江苏南通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成功侦破一起利用微信“清粉”软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案件,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团伙以“清理僵尸粉”为名,在3个月内非法获取用户的微信群聊二维码2000余万个,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目前, 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均已被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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