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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是否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020-08-24 法律服务网 1348

王女士与丈夫在结婚后购得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了王女士一人的名字。现王女士与丈夫感情破裂,丈夫在离婚协议书上将自己所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予给了其未成年的儿子,王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出卖该房产?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及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之规定,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之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同时若需要对该财产进行处分,需要根据被监护人年龄等情况,尊重其真实意思。王女士作为未成年儿子的监护人,只有在维护儿子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对该房产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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