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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

2020-06-08 法律服务网 1129

5月1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哪些情况房屋无法办理确权登记呢?

乱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死守管控红线,禁止人们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域内建房或从事养殖等活动。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小产权房

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小产权房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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