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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公勺公筷使用规范》地方标准在泰州出炉

2020-03-17 法律服务网 1053

3月8日,泰州市文明办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的《公勺公筷使用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如何使用公勺公筷有了泰州标准。

《规范》详细规定了公勺公筷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制作要求、配置要求、使用要求、场所宣传、使用管理、消毒卫生要求等内容。《规范》对公勺公筷的制作、配置、使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公勺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勺柄处印(烫)“公勺”字样。公筷颜色宜为红色或类白色,长度比自用筷长3、4厘米,公筷粗端印(烫)“公筷”字样。

《规范》在提出总体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细分了不同场合。针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家庭用餐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规范要求: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桌除为每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应另在餐桌上摆放公勺公筷;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单位食堂(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根据就餐人数摆放公勺公筷;家庭日常用餐按人数配备人手一份公勺公筷,摆放在用餐者左手位。同时,针对市民使用行为,提出了6项要求:使用公勺公筷后应放回原处。用公勺公筷取菜宜适量,不将菜返回盛器。用公勺公筷应夹取盛器中靠近自己的菜(点),不用公勺公筷随意翻菜。不得将公勺公筷插入菜或饭中。使用公勺舀汤应避免汤汁溢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应使用公勺公筷。

(来源: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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