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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15年儿童终找回,拐卖收买妇女儿童怎么处罚?

2020-03-09 法律服务网 1136

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通报,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皇天不负有心人,申军良一家长达15年的噩梦终于结束了。可有的被拐儿童家庭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些泯灭人性的人贩子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拐卖妇女、儿童最高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虽然被拐15年的申聪找回了,但申聪“养父母”违背了法律,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如果“养父母”为了收养,而与人贩子一起合谋拐卖,还可能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我国法律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将受到怎样的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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