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法律服务网 1794
【林权的流转形式】
林地出租、转包、林地入股、互换、转让。
【林权流转注意事项】
(一)依法允许的流转范围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
依法不得流转的范围
未取得林权证书的;
权属不确定或者有争议的;
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
林权流转的期限
1、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70年;
2、家庭承包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森林资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
4、同一森林资源两次流转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2年。
流转申请所需材料(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流转申请书和流转方案;
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村民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记录;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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