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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流转注意事项

2020-01-17 法律服务网 1794

林权的流转形式

林地出租、转包、林地入股、互换、转让。

林权流转注意事项

(一)依法允许的流转范围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

依法不得流转的范围

未取得林权证书的;

权属不确定或者有争议的;

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

林权流转的期限

1、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70年;

2、家庭承包的森林资源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森林资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

4、同一森林资源两次流转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2年。

流转申请所需材料(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流转申请书和流转方案;

森林资源权属凭证;

村民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记录;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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