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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举报案一审宣判:“举报人”获刑4年

2020-01-08 法律服务网 1144

案件经过】2020年1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博寻衅滋事案,进行一审开庭并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彭博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该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经法院查明,2011年12月以来,彭博本是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简称:润丰合行)监事长,后来,由于润丰合行等单位合并组建成为济南农商行,彭博因职级待遇和未进入济南农商银行领导班子,于是心生不满,多次信访以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农信社)、济南农商行等对其信访事项进行了调查反馈和答复,但彭博仍不满意。2019年5月,为向济南农商银行等单位施加压力,引起舆论关注,彭博雇佣“网络推手”王远见(另案处理),二人共谋网络炒作方案,后彭博两次付给王远见共计12万元的雇佣费。

2019年6月,被告人彭博将道听途说、主观推测的不实材料,交由王远见加工,并经彭博同意后,二人通过昵称为“副监事晓彭”的微信公众号、“彭博”的今日头条账号、“副监事晓彭”的百度百家号、“济南农商行举报人彭博”的微博账号,在网上公开发布题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等文章、信息50余篇。其中,含有“济南农商行隐瞒涉及金融诈骗案,从而造成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丁某某与宗某、王某某与鲁某均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育子女”、“彭博被违规降级、信访举报无回应”、“省农信社资金中心存在‘小金库’未予追责、向山东红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贷款造成损失”等虚假信息。上述文章、信息被新浪、搜狐、凤凰、腾讯、网易等10余家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转发及负面评论,点击量超过千万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2019年9月6日,被告人彭博被公安机关抓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博为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借故生非,伙同他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肆意散布,起哄闹事,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评论,混淆视听,蛊惑群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彭博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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