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3 法律服务网 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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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师傅有一个要好的朋友蒋师傅,两家人平时多有往来,一来二去许师傅和蒋师傅的老婆吴女士也熟络了。
2019年6月21日,许师傅却突然向萧山所前派出所报警求助,称“他的一张三万元借条被借款人吴女士撕了”。
2019年6月21日中午12时30分许,接到事主报警后,所前派出所民警区林骏立即赶赴报警人家中。
面对民警询问,许师傅和吴女士各执一词,许师傅非常肯定地表示有借钱给吴女士,自己是分三次借给她的,借条写在他的小记事簿上。
另一边,吴女士一口咬定没有向许师傅借钱,更没有撕借条这回事。
出警民警当即对许师傅住房开展现场勘验,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在派出所里,两人依旧各执一词,不仅如此,吴女士的情绪还越来越激动,不但一哭二闹还当众对天发誓没有借钱、没有撕借条。
暂时的困境没有难倒所前派出所民警,所前派出所一方面组织警力继续深挖相关线索,另一方面迅速对接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许师傅提供的小记事簿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当天傍晚,鉴定结果确认记事簿上残留有借条字样及内容,且上面有吴女士的签名
民警再次对吴女士进行问询,起初对方仍竭力狡辩,但当民警出示证据后,吴女士终于“蔫了”,开始声泪俱下地交代了案情经过。
吴女士有个不良嗜好,喜欢赌博并且有多次因赌博被处理的前科,因为赌博输了不少钱,平时花销又没有计划,经常前吃后空。
为解燃眉之急,吴女士把身边的金银首饰当了,还用社保卡抵押借了高利贷。
她之前就因为赌博的事情和老公闹矛盾,怕老公知道她的窘境后更加埋怨嫌弃她,于是想到向老公的朋友许师傅求助。
吴女士把自己的处境告诉许师傅,希望借钱赎回自己的首饰和社保卡,等度过了难关,就还钱。
许师傅也同情吴女士,起初并没有要求她写借条,可后来见对方迟迟不还钱,就将前后借的钱算在一起,让吴女士写下一张3万元的借条。
一念之差追悔莫及
今年5月中旬,吴女士再次向许师傅借款1000元,并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可是一个月期限到了,吴女士却丝毫没有还钱迹象,许师傅打她电话也总不接。
心急的许师傅在21日中午,约了吴女士到家中商量还钱事宜,并拿出了写着借条的小记事簿给吴女士看。
可说到一半,许师傅就去厨房烧饭了,留吴女士一个人。
面对着小记事簿,吴女士十分纠结,她说当时脑子里老是响着一个声音“撕了吧,撕了就不能证明我欠钱了”,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下,她最终撕了借条并悄然离开。
等许师傅忙活完回来一看,发现小记事簿里的借条被撕了,吴女士也不辞而别,顿时又气又急,立即打电话将吴女士叫了回来,可吴女士就是不承认撕了借条,两人僵持未果,许师傅只好无奈报警。
目前,嫌疑人吴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借条、借据等凭证,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配合警方收集证据。
此外,借款人切莫心存侥幸,任何偷取、撕毁借条的行为均触犯相关法律,这种行为比欠钱不还更严重,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律师说法】
什么是借条?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打借条不打欠条?
为什么一定要打借条不要打欠条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提醒借款双方,咱们有这个事别忘了;二、作为诉讼依据,出现纠纷时的法律维权凭证。这是最关键的,说到诉讼依据,借条和欠条差别就非常大了。借条本质上是一种借款的合同关系,而欠条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在这我们举两个例子来看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差别。第一个是拿着借条和欠条来法院诉讼,借条就很清楚按条办事。欠条呢就需要首先要举证欠款的原因,看看这个欠款原因合不合理受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那边就咬死了我是因为赌博欠的钱,你又举不出其他的例证来,这件事可能就扯皮或者不了了之了,欠条就成了一张白纸。
第二个我们来看诉讼的有效期:借条是从到期或者说没有约定期限的,从主张还款开始最长可以有20年,这20年中都可以诉讼。但是欠条是从你欠款开始或者写这张欠条开始只有两年。比如我们把钱借给别人以后忘了,过了两年再回过头来看这张欠条就是一张白纸了,只能从道义上谴责谴责,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诉讼效力了。
朋友们,借款的时候,借钱的时候尤其是借出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要打一张清楚的借条。
没打借条或者借条丢失怎么办?
生活中,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4个步骤,扭转被动局面。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第四,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但录音取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故意偷借条是否算盗窃?
偷借条涉嫌盗窃罪,因为借条虽然不是直接财产,却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凭证,丧失借条,债权人将难以实现债权,从而最终丧失财产所有权。如被盗取,将难以保护其在借贷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律提示】
俗话说偷鸡不着蚀把米,一些人在借钱之后企图将借条撕毁之后赖账不还,结果偷窃借条涉嫌犯罪,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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