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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女孩被暴打致鼓膜穿孔,打人者发朋友圈炫耀

2019-07-01 法律服务网 1611

在人来人往的商场,14岁少女小美(化名)被一群陌生的少男少女拉进楼梯间欺辱、殴打,这场意外的霸凌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小美被打到脸颊红肿,鼓膜穿孔。

事情过去了一个月,受到惊吓的小美变得异常战战兢兢,甚至休学参加心理咨询。然而事情发酵后,参与打人的女生们还发朋友圈炫耀此事,笑称自己“上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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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被他们抓去打了几十分钟,脸都被打肿了,耳膜也被打穿孔。”提起女儿小美被打的事情,朱女士悲愤交加。

朱女士的女儿小美今年14岁,在温州市区一家初中上学。

5月25日晚上7时许,小美和两个朋友约好,穿着汉服一起聚会,地点就在温州闹市区的美美时尚广场。考虑到女儿不久前刚做过阑尾炎手术,朱女士开车把女儿送到商场之后,就坐在一楼等待,让女儿独自去找朋友。

当天晚上9时左右,小美来到一楼妈妈面前,状态却十分异常。

小美面带泪痕,双脸红肿,耳朵也有些听不见。朱女士惊诧去问,女儿却说“被球撞的。”

回家的路上,在朱女士追问之下,女儿才哭着说出实情,她被4名陌生的女生打了,对方把她拉进二楼拐角处的楼梯间,4名女生连续扇耳光打人,还有3名男生站在楼梯上拍视频“指导”打人。

近一个小时里,小美遭受接连不断的欺辱。打完后,对方担心家长发现小美受伤,还买来一瓶冷饮给小美敷脸;之后,她们还加了小美的微信,威胁她不许告诉家长,得知小美妈妈要报警时,又叫小美劝阻家长。

当晚,气愤至极的朱女士开车带女儿去医院,医生鉴定小玉为左侧鼓膜外伤性穿孔,耳朵里还有血迹,看到女儿的伤势,朱女士在5月26日凌晨报了警。

小美说,她跟对方并不认识,也没有任何矛盾,只不过看他们的纹身漂亮,就好奇多看了几眼,没想到会发生后来的事。

后来,朱女士设法联系上几名打人者的家长,她还从一名家长那里,得到了女儿当时被打的两段视频。

视频里,身穿湖绿色汉服的小玉被四名看起来差不多大的女生围困在楼梯间,她们轮流上前扇耳光,耳光声在楼梯间里形成阵阵回音。

就视频展现的内容而言,其中一名身穿黄黑条纹的长发女生下手最狠,她一边爆粗口辱骂小美,一边挥动双掌连环甩巴掌,打向小美的左右脸颊。在她们持续的殴打下,小美很快捂着脸痛哭躲避,连头都抬不起来。

“耳鸣了,换一边,换一边打!”打人的女生看起来很有经验,一边甩巴掌一边叫别的女生换方向扇。

拍视频的人没有露面,但从视频传出的声音来看,负责录像的是几名男生,他们煽风点火甚至“指挥”女生如何殴打小美。比如 “使出那个左右左右(连续打左右脸)”“放大招”“你要当渣女吗”

“我看着都有点慌,这么残忍!”“她们开始比赛了,比谁会扇得响!”拍视频的男生在一旁“解说”。

“随机挑的。”在另一个视频里,拍视频的男声清晰地传来,伴随着小美被打的耳光声,拍视频的男生一边兴奋高歌,一边提醒打人的女生们“声音小一点”。

“这些视频越看越心痛,女儿每被打一下,就像一把刀插在我的心上,真的看一次哭一次。”朱女士说。

“女儿长那么大,我从来没舍得打过,却有陌生人对她这样!” 朱女士看到视频后,既气愤又心痛。

小美被打后,精神大受打击,不敢出门不敢直视别人,人多一点就会躲在母亲身后,不敢一个人入睡,需要母亲或者奶奶陪伴,常常惊醒,出现了很多应激反应,甚至因此休学十天。

这一个月来,朱女士放下了在南昌的生意,留在温州市区专心照顾女儿,每天送小美上下学,并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事情过去一个月,打我女儿的几个人都没露面道歉,他们的家长也没有向我们道歉。”朱女士说,报警后一个月,除了有个别家长联系过她,这些打人者依然没有任何行动。

朱女士说,自己希望那些家长能带着打人的孩子当面向小美正式道歉,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开小美的心结,另一方面也能对那些人起到教育作用。

除了报警之外,朱女士还希望学校方面能加强教育并对打人的学生作出处分,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小美被打后备受惊吓,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而打人者却十分“嚣张”,昨天打人事件发酵后,朱女士发现,打人的女生们还发朋友圈炫耀,称自己“上了新闻”。

【警方通报】

6月27日凌晨,温州鹿城警方发布通报,确认5月25日晚8时许,温州市区鹿城路美美时尚广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

26日凌晨0时20分许,鹿城公安水心派出所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并传唤四名嫌疑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案发当晚,打人的四名女子(均系未成年人)在安全通道内随意殴打受害人小美,致小美左侧鼓膜外伤性穿孔。四名嫌疑人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下一步,警方将根据受害者伤情鉴定情况(如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伤情将构成轻伤二级),依法对嫌疑人作出处理。

【律师说法】

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会受处罚吗?

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来看,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小律提醒】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接受到的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未成年人犯罪也日益增多。由此引发了许多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的讨论,许多人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降低为12周岁。小律认为,除了法律上的规定,老师、家长、社会的引导更加重要,要让未成年人充分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这样才是长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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