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法律服务网 1765
【前言】
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就在最近,湖北宜昌三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接到一个让他们十分为难的请求:要怎样才能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两条爱犬?
【事件经过】
58岁的赵女士是宜昌城区市民,近日,她前往三峡公证处咨询有关遗产处置的问题。
赵女士称,她一直单身、独居,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也没有兄弟姐妹,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步拉多相依为命。特别是退休以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最近,赵女士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就想立一个遗嘱,等去世后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然后把钱留给两只狗继承。赵女士的房子位于中心城区,有60多平方米,价值约60万元。
赵女士称她没有值得托付的朋友,最割舍不下的是就是两条狗。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他从事公证几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事后,他也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据了解,目前,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报道来源:中国青年网
【法律分析】
虽然赵女士真的很爱她的狗狗,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很想帮助她,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国对如何将财产继承给动植物尚无约定,没有相关法定程序,同时公证处也无先例参照执行,确实无法对此进行公证。
但赵女士可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在她不幸离世时也能保障她两条狗狗依然有安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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