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从一起船舶碰撞案例看避碰规则适用的特殊情况

从一起船舶碰撞案例看避碰规则适用的特殊情况

2019-04-26 法律服务网 4594

【摘要】

上海水域船舶交通密度大,其中圆圆沙警戒区的船舶密度更大。出口下水航行的船舶在此必须选择航行在南槽水道还是继续航行到长江口深水航道。从南槽和深水航道上水进口的船舶需要在此汇集。因此航行在圆圆沙警戒区时,船舶驾驶人员要先查阅该水域是否有地方规定,并依据相应的规则明确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否则,如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可能承担较多的责任。

【案例】

2015年1月某日,天气良好,能见度良好。A船从南槽航道航行至圆圆沙警戒区,并准备穿过圆圆沙警戒区,随后驶入深水航道延伸段北侧继续进口航行。此时,恰好遇到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出口下水航行的B轮。通过雷达标会,A轮发现两船将在圆圆沙警戒区内形成交叉会遇态势。

由于种种原因A轮与B轮在圆圆沙警戒区发生碰撞。事发后,海事主管机关对该起碰撞案件进行了调查,调查得知两船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出口航道内发生碰撞,并最终认定A应主动避让B轮,A应当承担主要责任,B轮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事发后,A轮方面提出在圆圆沙警戒区内应当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国际避碰规则”)第十五条交叉相遇局面条款的规定,B轮应当给A轮让路。为什么是A轮应主动避让B轮呢?在本案中海事主管机关适用了什么规则?以及如何适用的规则呢?

【具体分析和理由】

1、国际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则的关系

在本案中,既然海事主管机关适用的不是国际避碰规则,那么海事主管机关很可能是适用了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制定的特殊的地方规则。在具体分析之前,我们先来分析国际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则的关系。

国际避碰规则第一条第2款规定,“本规则各条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各条。”为了区别国际避碰规则,我们将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特殊规定称之为“地方规则”。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地方规定与国际避碰规则冲突,那么地方规则优先适用。其次,地方规定与国际避碰规则都有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地方规则。最后,有地方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如果地方规定没有涉及,那么适用国际避碰规则。

2、本案中的地方规则

经查询,圆圆沙警戒区是长江口深水航道延伸段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针对长江口深水航道延伸段发布了《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并于2011年01月08日开始实施。

《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第二条第1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深水航道延伸段’,是指圆圆沙警戒区东侧边界线至浏河口港界线之间,总长约25海里,底宽350米至460米的水域(见附件)。深水航道延伸段底宽维护水深为理论最低潮面以下12.5米。”

就本案,由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延伸段从圆圆沙警戒区东边界开始,一直到浏河口港界。因此《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为圆圆沙警戒区的地方规则,应当优先适用。

3、地方规则的适用

《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1款规定,“船舶穿越或者从两侧驶进、驶出深水航道延伸段时,应当主动避让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正常航行的船舶。”

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穿越或从两侧驶进、驶出深水航道延伸段的船舶,未按本规定主动避让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正常航行的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就本案,显然根据上述第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A轮从南槽航道驶出并进入圆圆沙警戒区,随后会穿越深水航道延伸段在圆圆沙警戒区内的部分,因此A轮作为穿越船,应主动避让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正常航行的B轮。而不是根据避碰规则第十五条交叉相遇局面的规定确定两船的避让关系。

最终海事主管机关依据上述第十三条第1款和第十四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A轮应承担主要责任,B轮承担次要责任。

【经验总结和提示】

1、在长江深水航道延伸段投入使用后,《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当特别注意《长江口深水航道(12.5)米延伸段试通航暂行规定》中关于船舶之间避让的相关规定。

2、旧海图和以及部分电子海图上的警戒区内只画出实线箭头表示规定航向和虚线箭头表示推荐航向,但没有画出航道和分隔带。本案中就有部分电子海图没有在圆圆沙警戒区、吴淞口警戒区内画出深水航道延伸段的航道和分隔带,可能会误导使用者。

3、从南槽驶来的上水进口航行船舶在圆圆沙警戒区内应当主动避让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出口下水航行的船舶以及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进口上水航行的船舶。

如果上述南槽上水进口船舶遇到不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航行的下水出口船舶,应当依据国际避碰规则确定两船之间的避让关系。

4、同时,在吴淞口警戒区内穿越深水航道延伸段也应主动避让在深水航道延伸段内正常航行的船舶。

5、就在笔者撰写本论文的前不久,在圆圆沙警戒区内又发生了一起碰撞案件。出口船和进口船在圆圆沙警戒区内的深水航道延伸段发生碰撞。碰撞地点很可能是在圆圆沙警戒区深水航道延伸段出口航道内。即进口船穿过了分隔带并进入了出口航道与出口船舶发生碰撞。显然,由于深水航道延伸段的存在,穿越分隔带的进口船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大。

【结束语】

建议船舶驾驶人员不要习惯地认为在警戒区内应依据国际避碰规则来确定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不要忽略地方规则的存在。

建议船舶驾驶人员在航行一些特殊区域之前,先查阅当地是否有地方规则,并依据相应的规则确定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

(来源:海商法资讯)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