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法律服务网 1394
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应向。此外,央行还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在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央行同时还发布了《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对于黄金相关业务,有十大亮点:
01 明确黄金资管产品及相关业务概念
02 明确开展黄金相关业务的机构类型
03 明确各类机构在相关业务中必备的资质
代理销售金融机构黄金产品的互联网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互联网机构的公司法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应当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互联网机构应当具备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
(三)近三年未受到过金融监管、互联网行业主管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四)未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04 黄金产品应按要求登记托管或备案
05 明确金融机构在黄金相关业务中的职责
06 明确代理销售机构在黄金相关业务中的职责
07 要求相关机构进行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
08 黄金相关业务及机构应守法依规
09 规范黄金产品的代理销售宣传
10 设定金融机构的合规整改日期
黄金资管业务新规、《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均自印发之日即12月14日起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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