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法律服务网 1808
【一失足成恨,母子双亡】
2018年12月4日晚上大约7点04分左右,杭州下沙某小区6幢的小两口开车进入了小区。由于当时已经基本上没有车位了,于是,开车的丈夫将车停在了1幢2单元北面路面与绿化带交接窨井旁边(据保安说此处是一片消防登高场地,不允许停车,但是管不住)。之后,怀有7个多月身孕的妻子从副驾驶座下车,然后走到后排去取东西。结果,一不小心,踩到了井盖,掉入了窨井中。
晚7时16分左右,该小区的安管人员得到消息后赶到了现场,然后和其他人一起在找来绳子,于晚7时21分左右将丈夫救出。救起人后才知其妻子也在井里,安管人员立即拨打了110、120和119求助,随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并对任女士进行施救,并送往医院急救。
不多时,公安、消防、救护车、街道以及社区相关人员到齐。大约在晚8时左右,井中的妻子被救起,然后由120急送至下沙某医院。不幸的是,虽然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抢救无效,孕妇本人以及腹中胎儿双双离世。
物业方面:居民反映的5月份井盖破损问题,他们后期的确维修过,至于为什么发生这种事,由于这个地点是监控盲区,他们也需要调查清楚。至于出事时这个井盖是否完好,小区物业虽然有巡视职责,但是也不可能24小时监管一个井盖的好坏,一切以公安的调查为准。
开发商方面:“这批草坪井,窨井盖确实是我们金隅统一采购的,但管理一直都在物业这里。而且房子也过了质保期。所以责任方……不好说。”
杭州金盟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蔡先生对此事回应称,公司在得知此事后立即开展了技术层面的评估会议,最后得出结论:该产品确系本公司生产,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属于产品使用不当。孕妇坠落的井盖使用的是草坪井,草坪井安装在有汽车经过的地方,汽车随便碾轧都有过吨的压力,肯定会破损,这是典型的施工安装错误。
【究竟是谁的责任】
草坪井,只能用于草坪上栽种花草,遮盖裸露的井孔,起到美化绿化的作用,承载只有几百公斤,一般放置在无行人经过的地方。草坪井下面一般是电力、通讯管线、雨水,化粪池上不能用草坪井。从事发地来看,事发地点井盖周围都有铺砖,此处必须使用窨井盖,如果停车,承载需达到12.5吨,不能用草坪井——这个应该是草坪井破损的最大原因。
所以就算是有物业的管理,本身草坪井就不应当设置在有汽车经过的地方,设置的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物业虽然不能实时监控整个小区的即时情况,但是物业公司也应当知道道路上设置草坪井应当会存在安全隐患,在开发商维修过后依旧还是设置草坪井在道路上的情况及时沟通并且要求更换,物业对小区安全做一个预防的管控这也应当是物业的服务责任范围内。如果在出事当时草坪井出现了破损物业没能够及时修复,物业应当承担责任,虽然已经过了质保期,但是质保期也只是指的对小区内的设施的维修义务已经过期。依据《合同法》规定,开发商本身安装草坪井在小区行驶道路上的行为就是施工错误的行为,所以对于孕妇的失足掉落,开发商也应当要承担施工错误行为造成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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