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法律服务网 1696
明确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规则
为了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做好经营基本功,切实提高自身质量,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根本利益。2018年11月16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决定》在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方面,主要类型化和具体化为三种情形:
【1】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
【3】本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证监会《决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则;《决定》施行后,上市公司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无论其违法行为发生时点,上市公司因其该等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均适用新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众号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