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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0-06-02 法律服务网

市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中平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1-A-1213。

二、核准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100%。

三、核准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天津中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5个工作日内报备滨海新区金融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