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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姐妹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被抓

2022-06-30 法律服务网 600

【基本案情】

周某宏(化名)、周某伟(化名)是对双胞胎姐妹,周某宏的丈夫是日本人,丈夫回国后她一直想随其前往日本,但是签证材料不符合规范,她多次被拒签。周某宏铤而走险,冒用妹妹的护照先后往来中国、俄罗斯、日本30余次。周某宏妹妹周某伟看姐姐使用自己的护照往来国内国外如此“方便”,竟也效仿起来,用姐姐的护照往来泰国等国家4次。

2022年年初,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发现周某宏姐妹的犯罪线索,循线追踪,于2022年5月底将周某宏姐妹先后劝返回国。目前,周某宏姐妹因涉嫌妨害国(边)境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当前警方通报的情况,这两姐妹使用他人证件出入境,次数达到三次以上,行为上构成偷越国边境行为,后果上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小律提醒】

国境管理对国家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维护国境秩序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护边守法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出入境时必须持用本人真实有效出入境证件,自觉接受边防检查,切莫以身试法,否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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