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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收取餐位费是否合法?

2021-10-14 法律服务网 5681

咨询人来电:餐饮店收取餐位费是否合法

【律师说法】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

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特别规定,饭店作为经营者本就具有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洁净的餐具,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顾客到饭店吃饭,顾客总不能站着吃饭,提供相应的座位应当是顾客到饭店消费,饭店基本的安全保障有义务向顾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小律提醒】

对于该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留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通过电话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找辖区的网络投诉渠道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除了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外,还可以向辖区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投诉。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向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直接起诉,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适用】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十六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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