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法律服务网 2929
~新婚女孩被杀案看抢劫罪的死刑适用
案件受害人,正值鲜花般的年纪,美好的新婚生活才刚刚开始便含冤丧命,此案轰动一时,结局让人心痛、唏嘘。
让我们一起回到案发当天回顾案件细节:
2016年11月27日,23岁女孩岳某这天上晚班,下班后女孩到了停车场,发现自己前车玻璃上有小广告便绕前清除,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被枪击中头部,随即失去意识向后倒下。11月28日凌晨,女孩家人在朋友圈发寻人启事并且报警。公安局当日立案侦查,迅速成立专案组,后通过侦查和监控很快所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金鹏。11月30日36岁的犯罪嫌疑人李金朋被公安机关抓获。
李金鹏因做生意被骗欠下几百万的债,于是积怨于心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他盗取了车辆作为工具在夜间寻找作案目标,并在网上购买了枪支零件自己组装。杀害女孩后李金鹏经过一番伪装后驾驶被害人车辆逃跑,中途发现被害人死亡然后埋尸,埋前还拿走了被害人身上所有的财物,包括被害人丈夫两月前为其精心挑选的结婚戒指。回看全案,李金鹏的作案准备、所用工具以及逃跑计划心思缜密让人细思恐极!
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抢劫罪?抢劫罪又缘何判处死刑?
也许有人疑虑,本案为何是抢劫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两罪差别就在于目的不同,故意杀人就是以夺取他人生命为目的,而以抢劫为目的杀人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两罪皆有无期徒刑或死刑这样的重刑。
众所周知,我国对于死刑案件非常慎重,判决后甚至还有死刑复核程序把关,那么本案判决死刑的依据来自哪里?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案中李金鹏的犯罪行为符合第四条中抢劫数额巨大(经鉴定,价值人民币共计39.2663万元);符合第五条中抢劫致人死亡;以及第七条里的持枪抢劫。李金鹏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判决死刑终下,家属泪目鼓掌:
2017年11月21日上午,东营中院终于公开宣判了大家关注已久的东营女孩遭劫杀一案。被告人李金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宣判死刑的一刻,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全部起立,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在掌声中,很多人留下了泪水,我想这里夹杂着复杂的情感,有对女儿的不舍,有对罪犯的憎恨,也有罪犯被绳之以法的喜悦。
案后简评:
李金鹏啊李金鹏,你也是有一儿一女的人,因为欠债几百万就要报复社会,犯此恶行?你可知道这个世界很多人比你活的累比你过的差!不是这个社会抛弃了你,而是你自己丢弃了你自己,丢弃了家庭,泯灭了人性!
女孩,害你的恶人终究得到了严惩,我相信你一定会在别的世界继续你的幸福。以此案为戒,希望单独出行的女性能够注意安全,远离伤害!
铭记: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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