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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行使?

2020-03-26 法律服务网 1392

咨询人称自己借钱给一位朋友,而后该朋友又将钱借给别人,现朋友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关押,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也到了,咨询人问自己能否找到朋友的债务人要求还钱或者向其主张债权?

【律师说法】

如朋友的债务人(次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已到,咨询人可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之规定,咨询人的朋友被关押,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导致咨询人遭受损害,咨询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但需要注意,咨询人可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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