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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公务员就稳定了吗?这五种情况面临被辞退!

2020-01-16 法律服务网 1732

公务员是铁饭碗,可是,作为一名公务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了下列5种情形之一,通常会被辞退。

1.年度考核两年不称职

通常情况下,公务员上班并不像其他行业一样需要打卡签到。但是,每一名公务员,都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一般有三个层次:优秀、称职、不称职。一般情况下,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意味着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了重大失误。连续两年在年度考评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处理。

2.不胜任现职同时拒不接受其他安排

经过笔试和面试录取的公务人员如果不能胜任岗位,通常情况下,组织和领导,会将其调整到其他科室的岗位。但是有的公务员不胜任现在的岗位和职务,在组织调整工作的时候,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退处理。

3.机构调整导致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不接受合理安排

因公务员的主观原因不胜任现职的,拒绝接受组织的其他安排,会被辞退。因公务员机关的撤销或调整,需要调整一名公务员的工作,如果该名公务员不接受安排,同样也面临辞退。

4.不履行义务和不遵章守纪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可以辞退处理。

5.考勤不合格被辞退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法》也规定了五类情况公务员不得辞职

1.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是指通过录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参加工作,根据录用、聘用时所发布的《公告》、“职位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比如表述为“最低服务年限×年、必须服务×年、×年内不得调离、服务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2. 在涉及到国家秘密的特殊岗位任职或者是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

一般来说它涉及到秘密职位的时候,在外面是严禁宣传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一定掌握了国家很多重要的机密,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公务员是不能够随便离职的。因为这些人的随便离职会对国家的安全产生很大的威胁,而且不光如此在脱离秘密职位的时候还要在非涉密职位工作满一定的年限才能够离开。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需本人继续处理

这类人要是离职的话,会对机关工作的运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就像一个机器,要是某一环节出了问题,那么就难以运行。这类人在辞职的时候需要提前打辞职报告,把自己手上的工作做完之后,满足上述条件的话才可以允许离职。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所有的公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都要经过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在一般的情况下以上的4类公务员是不允许辞职的,考之前大家就要想清楚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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